為何立法會五區總辭,會變成有效全民公決?

問:為何立法會五區總辭,會變成有效全民公決?

答:藉辭職觸發補選,並在補選中只採用2012年普選單一政綱,讓全體選民在補選時表態,達到全民公決目的。此做法有外國例子可援,如2005年的日本,首相小泉總純一郎提出的《郵政私有化法案》被參議院否決,他隨即解散眾議院提前大選,小泉明言:解散眾議院的目的是要問選民是否贊成《郵政私有化法案》。在英國曾有兩次著名的總辭,其一發生在1986年,北愛爾蘭十五名統派議員不滿英國政府與愛爾蘭政府達成協議,承認愛爾蘭在北愛問題上具協商角色而觸發集體辭職,其後十四人贏得補選重返議會,但英愛政府按計劃簽署了協議;其二在1983年,英政府計劃解散大倫敦議會,倫敦市長利文斯通連同三名議員辭去議席抗議,後來四人都能藉補選贏回議席,雖則大倫敦議會依然逃不過厄運。

當每區有一位立法會議員辭職後,五區各有一空缺席位要進行補選,即全港市民皆可投票,而補選是採用單議席單票制(多數決制,即多票者勝)。泛民主派在每區各派一候選人,只設定單一政綱,如要求2012雙普選。當選民投票給予泛民主派候選人,即支持2012雙普選,形成實質支持此議題的全民公決。若泛民主派候選人在三個區以上順利當選,或在五區支持票數達到一定的數量,即代表2012雙普選具有相當的民意基礎。

若泛民輸掉3席以上,立法會三分一的憲制否決權隨即消失,換句話說,市民可以用直接民主的方式,決定接受與否政府提出的2012的政制「發展」方案。我們的目的是造成公投的事實,還政於民,並非預設公投結果。李鵬飛說:「一旦泛民輸掉補選,更不利於爭取普選」(2009年7月28日《明報》),我們認為若市民決定要接受政府的方案,泛民只有尊重民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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